HSE职责实施计划(6)
安全科的非归档案资料保留两年。
2.3 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
2.3.1 安全科应组织各个单位不间断地开展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业务活动有关的危害、影响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或控制在可以承受的程度。
2.3.2 建立风险管理的程序,其中至少应包括:
a) 明确项目、过程和作业管理人员是风险评价工作的负责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b) 对现有装置和设施在常规和非常规的工作环境及操作条件下、在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下和生产的全过程中,明确界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价的项目、工程和作业等;
c) 结合本专业特点选择合适方式进行风险评价;
d) 监督检查风险评价的进行情况;
e) 检查风险削减措施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f) 总结风险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意见;
g) 建立项目、工程和作业风险评价及风险削减措施档案。
2.3.3 建立隐患治理管理程序和治理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治理活动,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或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2.3.4 协调各个部门,对隐患治理提供技术或资金支持。
2.3.5 对已立项或已实施的隐患治理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监督项目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2.3.6 建立项目、工程和作业的风险评价及削减措施档案。
2.4 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
安全科应按照管理局关于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管理规定和推行hse管理体系的要求,配合基建计划科、供应站组织认真选择承包商和供应商,并加强管理,主要做好以上工作:
----对承包商和供应商以往三年的hse表现进行评估;
----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有关hse资质进行审核;
----审查承包商和供应商的hse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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