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第七条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
第八条 其它
1.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合同规定的有效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继续合作,应重新订立协议。
3.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的电子文档与现实书面文档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玉溪师范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为加强用工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和学院的利益,根据《玉溪师范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一条 劳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壹年。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 岗位工作。(具体工作任务等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工资待遇:
1.根据《玉溪师范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中不占编制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相应条款,乙方在劳务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下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