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各单位:根据省厅管理规定精神,为严格公车使用,确保机关正常公务用车秩序,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职工因私使用公车规定如下:一、使用对象及缘由:(一)、对象是指全局职工及配偶、子女、父母,离退休人员。(二)、缘由是指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1、病重、病危急需就医的:2、病重、病危急需转院的;3、病重、病危急需请外地专家会诊的。二、审批程序及权限:(一)、由本人或家属向本单位领导提出申请,单位领导向分管局领导或主管领导请示批准。(二)、县外省内的,由分管局领导批准;跨省外的,由局主管领导批准。(三)、使用前,应向县局后勤科领取并填写《因私用车审批表》,但在突发性紧急情况下,也可先使用后补填。三、符合因私用车条件,经请示领导同意的,费用由县局承担。四、对擅自私用公车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处理。五、 本规定自二OO四年三月十日起施行。本局原有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六、本规定由局后勤科负责解释。 二〇〇四年三月八日 厂 中 心 库 房 管 理 办 法 中心库房管理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厂内各单位生产成本的重要环节,是按照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内容,保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为降低成本、保证质量,中心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为分厂做好服务,严格把关。 1 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 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 材料的管理 3.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 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 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后,可由分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3.6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料票不得积压突击出具,分厂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须在一周内完善手续;每月底前对本月内使用的、未向中心库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补签完所有手续。 4 产品的管理 4.1 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 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4出库单必须有分厂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5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帐应与中心库的材料、产品帐,帐物相符。各分厂每季度小盘库,半年大盘库,年终总盘库,并与中心库核对,编制报表。中心库每季清查、清点所有帐务,年终总盘点,如有差误,应及时向分厂及厂领导提出,并查明、清理。 6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库存不得超过厂定的限额标准。中心库发现超额时,应及时向厂领导反映。 7 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帐、中心库的厂保管帐作为厂财务科的汇总核算依据。 同志们: 今天,我县召开全县推行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精神,以及安排、布署我县推行涉农价费公示制度的具体工作。下面,结合我县实际就如何做好此项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推行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工作上升到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上来。 在全县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是加强党和政府对各项农村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的重要措施;是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途径。就我县而言,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这种不正常现象还很突出,一些单位把农民看成一块“肥肉”,没有钱就向农民伸手,不管有没有收费项目,有没有收费标准,收的对不对,只管收;不是处处事事以农民利益为重,而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损害农民的利益。这种现象,严重地影响干部群众的关系,党群关系,严重影响了我县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把党和政府的政策向农民说清楚,讲明白,哪些费该收,哪些费不该收,该收的标准是多少,国家管理重要商品价格标准是多少,都以公示的方式给老百姓公示出去,让老百姓心里有数,做到明明白白交费,清清楚楚做人。因此,在全县推行涉农价费公示制度,是全县广大农村现实情况的需要,也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据此我强调:1、会后,各乡镇及县直各有关单位立即行动起来,做好宣传发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平时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好此项工作。2、各乡镇及县直各有关单位都要把推行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工作当成一件政治任务来抓,要从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集中精力、抓紧时间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物价部门为开展此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各项具体业务工作有物价部门组织实施;公示牌、公示栏、价目表有物价部门根据收费政策,收费文件,统一标准,统一制作,统一发放。在组织实施上,物价局要抽出精兵强将,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确保在11月30日前使我县的涉农价费公示工作落到实处,公示的单位要扩到行政村一级。公示的范围要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公示。 (二)各乡(镇)政府为重点落实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的时间安排,于11月 日前把实行涉农价费公示落到实处,安排布置本乡(镇)、本乡镇二级机构及所属行政村的涉农价费公示工作。公示重点:1、农村中小学收费;2、婚姻登记;3、农民建房;4、粮食保护价;5、农村低压电价及农网改造收费;6、水价;7、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收费。 (三)有涉农收费的县直各有关单位,如民政、计生、城建、国土、工商、公安、劳动农机等单位,均应在收费的场所进行公示,公开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举报电话、公示采取设立公示栏或公示牌或价目表的形式进行公示(以县物价局的具体要求为准)。 (四)严把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关。对各收费部门、单位公示的内容,都要从严把关,要严格按照执行物范围公示。严防个别单位将乱收费之列的项目、标准通过公示“合法化”。同时,要求各有涉农收费单位合法的收费,必须进行公示,非公示项目标准将一律取消,老百姓可拒绝交费。 (五)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的制做,要求全县统一,规范管理,即各乡镇所设立综合性公示栏要统一,各行政村所设立综合性公示栏要统一,各收费单位所设公示栏要统一。不能一个乡镇一个样,一个村庄一个样。 (六)公示所需费用不能增加农民负担。此项工作费用来源:1、有县财政补一点;2、物价部门出一点;3、收费单位拿一点,坚决不能向老百姓伸手,若发现有向老百姓收费的单位县政府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七)物价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公示制度的作用。要按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凡农民举报的涉农违法案件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处理,件件有反馈,查处违价收费资金及时退还给农民,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惠,使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出作用。 总之,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以党的“十六”为动力,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为指导,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我县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 谢 谢 大 家 文印室管理办法为规范公文及业务资料、行政资料的打印、复印、传真等工作,特制定文印室管理规定。一、文印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二、我局正式发文,需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随意增减份数。 三、我局的文字资料,有打印(复印)必要时方予打印(复印)。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递或其他不需打印(复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复印)。四、私人资料,未经允许严禁在中心打印、复印或用我局传真机递送,以免影响中心的正常工作。五、复印人员应注意节约纸张,尽量双面打印、复印。六、文印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复印机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复印人员要共同维护好复印机及其他文印设备,保持清洁。七、复印人员复印完毕后要将复印机切换至“节能状态”,并将未用完的复印纸放回原处,将废纸及时处理,并做到随手关灯。八、文印室工作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复印人员应当认真保管好密级文稿、软盘,及时销毁密级文件印制后的印刷版和作废了的印刷件,防止泄密。他人在文印室操作时,非相关人员不得在文印室逗留,不得随便翻阅打印件和复印件。九、工作人员初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屡教不改或给中心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直至辞退。十、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十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