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站 > 合同范文 > 建设工程合同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67)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67)

2011-09-17 14:39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43.3 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方按第35.1款的规定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方按第36.1款规定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新的索赔。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时间是终止提出索赔的期限。 

  十九、争议的解决 

  44.争议评审 

  44.1 争议的提出 

  发包方和承包方或其中任一方对监理单位作出的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任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并抄送另一方。在争议尚未按第44.3款的规定获得解决之前,承包方仍应继续按监理单位的指示认真施工。 

  44.2 争议评审组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在开工后的84天内按本款规定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并由双方与争议评审组签订协议。争议评审组由3名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评审组成员应在以往三年中与合同双方均无任何经济关系。争议评审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平均分担。 

  44.3 争议的评审 

  (1)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主诉方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诉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主诉方还应将上述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被诉方。 

  (2)争议的被诉方收到主诉方申诉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亦应向争议评审组提交一份申辩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被诉方亦应将其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主诉方。 

  (3)争议评审组收到双方报告后28天内邀请双方全权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听证会,向双方调查和质询争议细节;若需要时,争议评审组可要求双方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并邀请监理单位代表参加听证会。 

  (4)在听证会结束后的28天内,争议评审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和公正的评审,提出由全体评审专家签名的评审意见提交发包方和承包方,并抄送监理单位。 

  (5)若发包方和承包方接受争议评审组的评审意见,则应由监理单位按争议评审组的评审意见拟定争议解决议定书,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 GF-92-1001 
觉得本文对您有用,想收藏下来!方法很简单: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