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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合同(外资企业)(3)

2011-09-21 15:23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第三条 雇用手续 

  3.1 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2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 
数。 

  3.3 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4 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 

  3.5 公司将与雇员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格式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A。 

  3.6 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3.7 从北齿转入华纳的职工,其在北齿的工龄应视为在华纳的工龄。 

  第四条 工作时间、节假日 

  4.1 工作时间 

  (a)公司董事会决定基本工作周,以适应全部生产能力。 

  (b)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c)公司可随时更改雇员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动雇员工作日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由于工作需要,经以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适用法律许可者除外。 

  (d)公司应严格控制雇员加班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情况。 

  (e)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为保障雇员健康,工会可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f)雇员必须按公司工作规章规定的程序报告每天出勤情况。任何雇员由于个人原因拟迟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 

  遇有紧急情况不可能事先批准,雇员应尽快报告紧急情况的性质和未能提早报告的原因,但最迟应在复工时立即报告。 

  4.2 节、假日 

  雇员每年享有下列法定节、假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适当增加节、假日休息天数) 

  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一天 
  国庆节(十月一日)……………………二天 
  春节………………………………………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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