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站 > 合同范文 > 聘用合同 > 影视音乐录制合同(5)

影视音乐录制合同(5)

2011-09-17 14:54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您正浏览的文章由www.DIYIFANWEN.COM(第一·范·文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甲方单位被撤消、关闭、转产,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 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无故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逾期   月的。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觉得本文对您有用,想收藏下来!方法很简单: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