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站 > 范文大全 > 文秘知识 > 规章制度 > 中共XX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43)

中共XX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43)

2011-08-16 21:54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第二十二条 科室每月组织税收管理员业务学习不少于2次,学习要有详细记录,作为科室考核的依据之一。分局每年对税收管理员组织1~2次综合业务培训,并定于每年的11~12月份组织岗位业务考试。以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税收业务水平、财务会计水平、计算机应用水平和数据分析能力,使之成为税源管理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二十三条 税收管理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税收管理岗位每年年初组织轮换一次,轮换面50%。每一税收管理员2年应轮换一次。

  第五章 税收管理员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 根据工作业绩、业务水平、社会评价等因素对税收管理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实行“平时计分,按年评价”的方法,每年年初给予起评分100分,根据当年的考核情况给予加分或者减分,年终汇总得分确定考核的成绩。考核的成绩作为岗位轮换、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 税收管理员有下列情况的酌情加分:

  (一)认真开展税源调研,税源调查分析报告或者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受到肯定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

  (二)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提出促进企业发展的良好建议得到采纳,收到良好的社会评价,相关事迹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报导的;

  (三)参加分局岗位业务考试,成绩在前三名,或者参加市级以上考试,成绩在前十名的;

  (四)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或者在管理中发现重大案源线索,查获大要案,受到省局嘉奖以上表彰的;

  (五)其它在管理工作中树立国税形象的行为,经分局讨论确实可以加分的。

  第二十六条 税收管理员的管户中有下列情况的每户(次)扣考核分1分:

  (一)未按分类管理的标准对全部管户进行分类或者调整类别;

  (二)对新登记户未按规定做好上门服务及税法宣传工作;

  (三)重大政策调整或者紧急事项未及时通知相关纳税人;

  (四)税种核定有误,未及时发现或者未及时改正;

  (五)未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管片内发生漏征漏管情况的;

  (六)纳税人户籍管理档案不完整或者未按要求将纳税人的户籍资料实行“一户式”存储的;

  (七)未按要求对发票使用户进行辅导或者核查的;

  (八)未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反馈廉政及服务情况的。

  第二十七条 税收管理员发生下列情况每次扣考核分1分:

  (一)单月登记率未达到100%的;

  (二)单月准期申报率未达到预定考核目标的;

觉得本文对您有用,想收藏下来!方法很简单: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