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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物价局请销假制度(9)

2011-08-16 21:54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除上述会议外,其他工作会议由县政府部门召开。

  第二十八条 召开县政府综合性重要工作会议,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提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重大紧急事项来不及开会研究时,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确定。会务工作以县政府办公室为主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协助。召开县政府专项工作会议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提请,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备案,分管副县长确定。会务工作以县政府有关部门为主,参照综合性重要工作会议程序组织,县政府办公室予以协助。

  第二十九条  切实转变会风,大力精简各类会议,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内容相近的会可以合并开。严肃会议纪律,各部门、单位参加会议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不允许代替、迟到和早退。确有事项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并明确参加人员。

  第三十条 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通过县政府有关部门商洽在济阳召开市级以上层次的会议,有关部门须提前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经同意后方可答复和安排。

   

  第四章 公文报送和审批

   

  第三十一条 公文报送和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各类公文的处理、承办工作,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者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

  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报县政府审批的公文,应当由县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受理。除县政府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报送县政府领导个人。

  第三十三条 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性公文,必须以正式文件上报,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发。可由县有关部门解决的事项,不再上报县政府。下列内容的请示性公文,直接报送县有关部门办理。

  (一)有关经费申请的公文,报送县财政局办理。

  (二)有关土地使用的公文,报送县国土资源局办理。

  (三)有关城镇规划建设的公文,报送县建设管理局办理。

  (四)有关人员调动、人事管理的公文,报送县人事局,由县人事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办理。

  第三十四条 县政府部门内设机构需要请示的事项,要先向主管部门请示;确需向县政府请示的事项,由主管部门向县政府呈报。非常设机构不得直接向县政府行文请示。

  县政府部门报送县政府审批的请示事项,凡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主办部门要事先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

  第三十五条 县政府领导按工作分工阅批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公文,审批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上报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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