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收费标准
4.1.1甲方按乙方提供资源的月实际销售总额四万元以内按20%支付给乙方 ;月实际销售总额四万元以上按25%支付给乙方;月实际销售总额十万以上按28%支付给乙方。
4.1.2 为便于乙方产品推广,甲乙双方约定演示帐号,演示帐号不进行结算。
4.1.3 甲方以转帐的方式支付乙方的资源费,乙方开居收入收据。(甲乙确保乙方的分成比例是按最高标准执行)
(二)支付方式
4.2.1 甲方按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时与乙方结算:
A、结算周期大于7天(结算款大于等于壹千元)
B、结算周期大于30天
4.2.2结算期之前7天内的交易货款应留待下一周期结算。甲方应按约定将应结算款划至乙方在本协议指定的帐户,结算金额以教育城一卡通资源交换平台系统记录为准。乙方变更收款帐户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带有效签字的书面通知原件,否则乙方责任自负,甲方对此免责。
五、 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5.1.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有权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当日终止本协议。因乙方的错误或者过失,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协议3.2.1-3.2.8中规定的,甲方可调整乙方服务费用比例或随时终止服务,乙方应对由此可能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