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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白语言统一现金客户协议书

2011-09-18 15:23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致:_________
本人/吾等(请填写姓名/名称)_________兹要求阁下根据下列条款及条件为本人/吾等运作一个现金证券买卖户口(「户口」):
1.户口 
    1.1 本人/吾等确认「开户资料表格」所载资料均属完整及正确。倘该等资料有任何变更,本人/吾等将会通知阁下。本人/吾等特此授权阁下对本人/吾等的信用进行查询,以核实上述表格所载资料。
    1.2 阁下将会对本人/吾等户口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阁下可以根据联交所及证监会的规定或应其要求,将该等资料提供予联交所及证监会。
2.法例及规则 
  阁下按本人/吾等的指示而进行的一切证券交易(「交易」),须根据适用于阁下的一切法例、规则和监管指示的规定而进行。这方面的规定包括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中央结算公司」)的规则。阁下根据该等法例、规则及指示而采取的所有行动均对本人/吾等具有约束力。
3.交易 
    3.1 除阁下(在有关交易的成交单或其它合约单据内)注明以自已本身名义进行交易外, 阁下将以本人/吾等的代理人身份进行交易。
    3.2 倘沽盘是有关非由本人/吾等拥有的证券,即涉及卖空交易,本人/吾等将会通知阁下。
    3.3 本人/吾等会就所有交易支付阁下通知本人/吾等的佣金和收费,缴付联交所征收适用征费,并缴纳所有有关的印花税。阁下可以从户口中扣除该等佣金、收费、征费及税项。
    3.4 就每一宗交易,除另有协议外或除非阁下已代本人/吾等持有现金或证券供交易交收之用,否则本人/吾等将会在阁下就该项交易通知本人/吾等的期限之前向阁下交付可实时动用的资金或可以交付的证券,或以其它方式确保阁下收到此等资金或证券。倘本人/吾等未能这样做,阁下可(如属买入交易)出售买入的证券〉;(如属卖出交易)借入及/或买入证券以进行交易的交收。
    3.5 本人/吾等将会负担阁下因本人/吾等未能进行交收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开支。
    3.6 本人/吾等同意就所有逾期未付款项(包括对本人/吾等裁定的欠付债务所引起的利息),按阁下不时通知本人/吾等的利率及其它条款支付利息。
    3.7 就买入交易而言,倘卖方经纪未能于交收日内交付证券,导致阁下须买入证券进行交收,本人/吾等毋须为买入该等证券的费用向阁下负责。
4.证券的保管 
    4.1 由阁下寄存妥为保管的任何证券,阁下可以酌情决定:(如属可注册证券)以本人/吾等的名义或以阁下的代理人名义注册;或存放于阁下的往来银行或提供文件保管设施的任何其它机构妥为保管。如属香港的证券,该机构应为证监会认可的提供保管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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