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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参建住宅协议书(21)

2011-09-21 15:24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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