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道路毋宁是前两条道路的一种创造性扬弃与结合:在以合理性现代伦理实体为根据的基础之上,尽可能最大化地发展主体性自我意识的成就。它确保了每个人的独立和自由,每个人都是自在自为的个体,都没有被国家总体所吞噬。同时,每个人需要通过在组织良好的国家中,包括家庭、社会与政治等各方面的机构建制,成为参与者,拾回普遍、客观的实体性根基与情境,这同时也是现代人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合理性来源,以免我们陷于纯粹主观个别性的无尽恐怖与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