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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试行)(11)

2011-08-22 13:21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
    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 堤防工程
      8.1 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 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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