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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合同(试行)(31)

2011-08-22 13:21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5.11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 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 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 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5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xxx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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