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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牟宗三对康德哲学的改造(2)

2016-10-11 09:40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二、“物自身”的定义及其在康德哲学中的作用

“物自身”这一概念首先出现在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在此书中,“现象”与“物自身”是个先验的区分,其主要含义是知识论的。按照康德的理解,人们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而不能认识事物之自身。人们可以藉助时间空间来认识事物的现象,除去时间和空间人们无法认识事物之自身。其意思是我们只能认识事物的属性而不能认识事物之本身。我们本以为认识是物之本质,实然是事物之属性。“物自身”的作用只是从侧面即通过没有时空因素的形式来彰显其的作用的,康德显然区分了“现象”与“物自身”,在“现象”与“物自身”之间产成了“有限”与“无限”的分歧。

换句话说,事物的本质只有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的维度内,才可以被人类所理解,人类所理解的本以为是事物之本质的一些东西(声音、气味、大小等属性)只是事物在时间和空间要素中所表现出的一些现象。人类对于物自身的知识是基于人类的感官所产生的感性知识所获得的。当然这种知识的获得是必须要处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里的。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里,人类所认识事物的现象,只能从现象获得物自身的知识,而永不可能认识物自身。

为何会如此?因为康德不承认人类有上帝一样的智的直觉,故此不可能认识到物自身,而只能认识到物自身的现象。康德认为物自身是上帝多创造的恶,上帝创造物自身的时候也就规定了它的特殊性。它不是经验知识的对象,也不是认识到对象。

康德认为只有上帝才拥有智的直觉,只有上帝才能感觉物自身的存在。理由是上帝感觉到物自身的存在,到底是物自身本来就存在哪里还是上帝意识到它应该存在而使它产生呢?康德没有回答这个理由。这也使得物自身这一个概念游离不定,到底物自身十一等同于无限的全知全能的上帝的存在呢,还是一个比上帝低的存在呢?

康德的回答不很明确,物自身是有利于有限与无线之间的一个概念。这就是康德物自身概念的一个不可避开的矛盾。因为在西方的基督教的传统中,康德不可能把人等同于上帝的无线的全知全能,故此人不能可有智的直觉。所以人对物自身的理解只能是知识的作用上的量的积累,而这种量的积累永远不可能达到事物的本质,永远不可能触摸到物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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