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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牟宗三对康德哲学的改造(3)

2016-10-11 09:40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三、牟宗三对康德哲学的“物自身”的吸收与改造

木宗三先生以其惊人的智慧,通晓中西方哲学史,尤其精通康德哲学以及德国古典哲学。对于康德哲学的改造,牟先生站在中国儒释道三家的立场上予以批判的吸收,他是发展了康德哲学而不是照着讲康德哲学,这是他的初衷。所以在本文前面所提到的,邓晓芒以及诸西哲之专家若是本着康德哲学的原意理解牟先生之作品时,肯定会不知所措,认为其是误读了康德哲学。

这种误读不等同于失误,不等于翻译的错误,而是一种人为之故意。历史上的佛教的典籍在古代中国传播时也是会适合国情民风给予适当的改造的,牟先生所做的,就是利用康德哲学对中国哲学的改造,在改造的同时也是发展了康德哲学,同时康德哲学之一些康德以及康德以后之西方学者没有解决或者是在西方的文化传统的背景下无法解决的理由,牟先生重新做了很好的论证。依然试着举物自身的例子如下,探究牟先生对康德哲学的发展以及建立中西哲学之汇通。

牟宗三在《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一书中,区分了智识与知识的内涵。中国哲学重视智识,心性之学发达;西方哲学重视知识,故自然科学发达但缺少类似于中国的心性之学。在康德那里不敢承认.的人类所具有的智的直觉,牟先生从儒释道三家找到了相类的的东西。,但在中国哲学中,儒丶释丶道三教为了依实践的进路体证人类所具的无限心(儒家底本心良知丶道家底道心丶佛家底真常心),必定承认人类有智的直觉。

牟先生依据中国佛学的“一心开二门”的思维策略,把康德哲学中对立的现象与物自身整合起来,建立起两层存有论即执的存有论和无执的存有论(现象界的存有论和本体的存有论)。不同于一般学者的把物自身理解为一个事实概念(知识论范畴),牟先生认为“物之在其自己”的概念是一个有价值意味的概念,把康德没有明确表示的话,牟先生明确化了。

针对上述所说的康德的“物自身”概念的价值之韵味,牟宗三先生继承并扩展之。相对于知识论路径的事实概念,中国哲学里面也包括牟先生更重视的是伦理学上的价值论的概念。这一点是符合中国哲学的传统的。或者换一点说,牟先生借康德哲学之知识论体系支撑了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的心性之学,从而建立了中国哲学的道德的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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