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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1)(5)

2011-09-05 15:16 来源:范文站 人气(0) 范文站fanwenzhan.comRSS订阅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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